奖励资助
甘肃政法大学奖励资助

第四十条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奖、贷、补、助等制度。

第四十一条 除国家分配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外,我校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共五个等级,各奖项的总授奖面为学生总数的36%。

第四十二条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按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第四十三条 我校对经确定的特困生实行补助政策。

第四十四条 我校通过勤工助学实践岗位、接受企业捐款等,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