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内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