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3.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区投档比例按各省、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5884351(纪检室)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