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673

  二、学院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办电子信息类高等专科院校,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内蒙古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为保障,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28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

  新校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邮编:010070)

  老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9号(邮编:010011)

  七、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1.2009年招生计划:3150人,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2650人,中职毕业生500人。

  2.招生专业: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开设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技术方向)、软件技术(.NET方向)、软件技术(JAVA方向)、软件技术(数据库应用与信息化技术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嵌入式系统工程、动漫设计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文秘(涉外文秘)、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连锁经营管理、营销与策划、园林技术等30个专业。

  八、录取规则:

  按照《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因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只开设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考生投档分数在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接纳后续补报、补录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4)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电子政务专业为我院与自治区党委机要局联合招收,为提前录取专业,招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并要求通过自治区党委机要局政审和面试合格,年龄20周岁以下(含20周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1米以上,裸视力4.6以上。

  (6)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十、学 费:软件工程系各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各专业70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5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我院执行自治区关于高职高专院校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我院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招生照顾政策。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0 4963403 4909988

  联 系 人:冀 滨

  传 真:(0471)4909988

  网 址:http://www.imeic.cn

  E-mail: dzx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