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按照《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因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只开设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考生投档分数在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接纳后续补报、补录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4)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电子政务专业为我院与自治区党委机要局联合招收,为提前录取专业,招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并要求通过自治区党委机要局政审和面试合格,年龄20周岁以下(含20周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1米以上,裸视力4.6以上。

  (6)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