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设立学习奖励金:①凡在平行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超过第三批录取分数线的普高毕业生,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0名(文科15名,理科15名),文、理科第一名各奖励5000元,第二名各奖励4000元,第三名各奖励3000元。文、理科第四名至十五名各奖励2000元。②凡在平行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超过单考单招录取分数线的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不分类别),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