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为减轻考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我院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第三十三条 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根据住宿标准按每生800元/学年收取。

  第三十四条 所有费用均按学年度收取。

  第三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