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第七章  优惠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设立奖学金制度,40%成绩优秀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资助。

  第三十七条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0%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将获得勤工助学岗位及优秀贫困生助学基金资助。

  第三十八条 实行助学贷款制度,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九条 免费为学生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免费提供校服一套。

  第四十条 专升本政策按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在市内及省内外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