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温州市龙湾区龙水第三小学招生简章
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龙湾区龙水第三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永中街道青山村、东林村、龙华村、双何村姚家硐和何家桥

2013温州市龙湾区龙水第三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二、报名办法
(一)2013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
(2012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适龄儿童,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区社发局,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具备的条件:
1.流出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双方或进城务工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
2.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的;
3.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开发区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无中断;其中在开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至少要一个月以上;
5.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义务教育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原籍证明或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7.儿童计划预防接种证;

三、招生办法和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分期分批招生办法
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五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
1. 先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社发局统筹排。
2.第二至第五批学生的录取办法: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额满为止。

四、各批次对象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永中街道青山村、东林村、龙华村、双何村姚家硐和何家桥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户籍在龙水片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在永中街道龙水片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永中街道龙水片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居住在永中街道符合条件且父母至少一方已参加社保的的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第五批:居住在永中街道的基本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