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江阴市花园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江阴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江阴市花园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江阴市花园实验小学施教区

  滨江中路以南、朝阳路以东、接益健路以南接澄康桥以东、东横河以北接延陵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2013年江阴市花园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1、登记时间: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天)二天。

  上午8 : 30—11 : 00,下午1 : 30—5 : 00。

  2、新生年龄: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登记对象:

  (1)2013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2013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4、查验材料: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2)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并无其他房产的,请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其父母无其他房产证明。

  6、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在本校施教区的。

  (2)新生户籍在城区,但户籍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3)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4)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并无其他房产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其他房产证明,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5)新生父母无房产,但户口在施教区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产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注册。

  (6)新生户籍在城区,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街道拆迁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也可到即将安置新房的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人才证明等)实际居住在本校施教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