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京市中央路小学招生简章
南京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南京市中央路小学招生信息
  【学区范围】

  中央路20—84号(双)、中央路206—310号;

  大钟亭、大钟新村(不含98年元月以后建成的大钟新村50号4、5幢);

  厚载巷1—25号(单)(不含98年元月以后落成的住宅楼)、2—22号(双);

  傅厚岗1—13号(单)(不含98年元月以后落成的住宅楼)、2—16号(双)、

  百子亭(不含46、48号)、洞庭路16号、玄武门41—67号(单)。

  2013年南京市中央路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二、招生时间

  6月10日、11日(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三、招生办法

  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足年龄儿童入学的,登录学籍时一经查实,即予退学,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2、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