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北京市密云县第六小学招生简章
  2014北京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北京市密云县第六小学招生信息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二)我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依据各初中校招生计划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学籍在本市外区县、户籍或家庭住址在我县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到我县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统一分配入学。

  (三)持有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县户口对待。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按本市户口对待,需提供子女关系相关证件。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地区)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确认后,开具“在密借读证明”。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其家长持上述“五证”及“在密借读证明”到县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县教委协调解决;申请入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其家长持以上材料,到县教委中教科(只限外省市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所在小学(本县小学毕业年级借读学生)进行初中入学报名登记,由县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五)凡属密云县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由县教委协调解决。

  (六)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人员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小学入学时间安排

  1.5月8日,公示密云县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家长告知书。

  2.5月31日前,公示《密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和《2013年密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3.6月1日-4日,县城地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初审、报名登记;6月12日后公示划片信息。

  4.6月15日-16日,学校复审、登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5.6月29日-30日,县教委审核、确认。

  6.7月5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7.9月15日前,新生信息导入学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