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一小招生简章
2013重庆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重庆市长寿区凤城一小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凤鸣家园小区——火神街——石佛寺——寿星广场——电影院——长寿路——凤城市场天桥——凤园路——卫古路——川染厂区(包括氮肥厂、磷肥厂、酒厂和陵园村)——三角碑——望江路(坎)——凤鸣家园公路一线以内。

2013重庆市长寿区凤城一小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按划片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或者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坚持“三对口”入学原则。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三对口”的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
  坚持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指定学校就读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报名时间
小学预报名时间:6月20—30日。在此期间内,家长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到划定片区内的学校(见附件1)报名。

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时间:6月20—30日。在此期间内,家长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用工合同复印件、工商执照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的务工就业证明);(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暂住证明,或者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3)户口簿,子女原学籍证明(初中新生入学需要小学学籍卡或复印件,学生转学需要有原学校的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明),到教委基教科审核并安排到指定学校报名。如果在此期间内材料不齐的,可以于8月27—30日到区教委基教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