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宁波江东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宁波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宁波江东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宁波江东实验小学(原四眼碶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新河校区:华严、演武、贺丞(四眼碶街以北)、镇安(四眼碶街以北)。

  樱花校区:戎家、张斌、泰和、樱花。

  【对口中学】第七中学

  【招生对象】凡在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龄儿童。

  【招生办法】凡户籍(或住宅房)在上述地段的学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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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范围:

  新河校区:华严、演武、贺丞(四眼碶街以北)、镇安(四眼碶街以北)

  樱花校区:戎家、张斌、泰和、樱花

  对口中学:七中

  2013宁波江东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在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龄儿童。

  二、本校服务区

  新河校区:华严、演武、贺丞(四眼碶街以北)、镇安(四眼碶街以北)

  樱花校区:戎家、张斌、泰和、樱花

  三、报名须知:

  1、凡户籍(或住宅房)在上述地段的学龄儿童,报名时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由家长陪同到我校办理登记手续。

  2、学校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服务区;

  (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

  B、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并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C、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出国留学(工作),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4)学龄儿童父母在本小学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人为父亲或母亲),但因故无法迁入户籍。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4、自愿放弃户籍所在服务区小学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