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天津市佟楼中学招生简章
2013年天津市中考参考资料:2013年天津市佟楼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录取线:447

  一、招生原则

  综合考评学生素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招收初中毕业生总计划数为128人。

  三、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区及外地户籍在天津参加中考的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条件

  1.操行品德: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标准。对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优先录取;有违纪记录的学生不予录取。

  2.学业水平:以学生2013年的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参考标准,择优录取。

  3.体质体能:以当地体育测评成绩为参考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生待遇

  1.被我校录取后,享受天津市正式高中生学籍待遇;

  2.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入团、评优等方面,与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政策规定

  1.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学生,在校连续就读三年。其间不得转学、休学或到外校借读。

  2.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只允许填报“二本”及其以下志愿(天津考区高校批次划分的标准)。

  3.学籍保留限于三年在校学习期间,高考后不能在天津复读、重考。

  4.休病假三个月以上、旷课一个月以上,或严重违纪者,退回原籍。

  5.在天津学习期间不变更户籍,由学校统一办理暂住集体户口和学生临时身份证。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加盖有效证章的2013年中考成绩单原件;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和考生页的复印件(复印材料须清晰、完整);

  3.学生本人档案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该生确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证明材料;

  4.学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注: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材料失误或失实未被录取,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