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二、办学性质: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名邯郸大学),是国家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1996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学院成为国家示范性职业大学试点院校;2002年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03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国家首批8所优秀院校之一,是河北省大学生就业优秀院校。我院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并拥有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示范专业及精品课程。

  四、对考生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1、 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有英语、俄语可供选择。

  2、 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 住宿费标准(每年)分为500元、800元两个档次。

  5、 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名称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五、我院文、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5000元每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7000元每年。

  六、学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入学后也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

  七、我院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 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 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3、 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奖励面为15%,分别为:特等奖500元;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4、 我院设立贫困生补助资金(每学期),享受面为在校生总人数的15%,补助金额分别为:特等500元、一等300元、二等200元、三等100元。

  5、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6、我院按规定对国家确定西部省份的贫困学生可予以适当照顾。

  八、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邮编:056001

  九、电话:0310-3162951 0310-3162937 0310-3162938 传真:0310-3162938

  Email: zsjych@126.com

 

 

 

  招生推荐办公室

  2008-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