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高密市康成中学招生简章
2013年潍坊市初升高参考资料:2013年高密市康成中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科类、人数
1、文化课类:1140 人
2、特 长 生:50人
2、艺 体 类: 10 人
二、录取程序
录取指标生和统招生→录取择校生→对照择校生标准核对指标生,指标生未达择校线的调出计划作为统招计划→降低统招生标准及择校生标准→多次循环录取→教育局审核→公布录取标准及录取结果.
三、录取原则
1、坚持招生录取与诚信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依据WAT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育与健康测试结果、综合考查英语口语交际、理化生实验操作、特长、音美、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成绩,统筹兼顾,择优录取。
3、统招基本标准按照高密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录取标准和条件
1、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
(1)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结果达D级以上(含D级);
(2)综合实践活动、学校、地方课程学习达B等(满20学分以上);
(3)信息技术考试、音乐、美术考查达B等(合格)以上。
2、依据考生的WAT考试成绩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录取。
综合素质评定分A、B、C、D、E五个等级。
3、艺体考生依据WAT考试的成绩等级和艺体专业成绩并结合考生
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4、推荐录取考生依据高教发[2004]29号附件4《高中自主招生推荐录取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择优录取。
四、录取步骤和办法
1、录取方式
(1)推荐录取
对表现突出、特长明显、有发展潜力的考生,在初中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核实后优先录取。
(2)综合录取
依据学业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及体育与健康测试等级,先按照教育局招生实施方案依次录取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再按学业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及体育与健康测试等级依次录取,直到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突出者优先录取):
将学生成绩等级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科作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科作为第二组合;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四科作为第三组合。
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按照教育局要求,根据所有考生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说明:互补原则:组合内科目等级等值互补;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个或第三个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个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降低第三个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3)特长录取
体育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2、我校对录取的初步结果向社会和学生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3、学生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诉。
4、录取结果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我校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一、招生科类、人数
1、文化课类:1140 人
2、特 长 生:50人
2、艺 体 类: 10 人
二、录取程序
录取指标生和统招生→录取择校生→对照择校生标准核对指标生,指标生未达择校线的调出计划作为统招计划→降低统招生标准及择校生标准→多次循环录取→教育局审核→公布录取标准及录取结果.
三、录取原则
1、坚持招生录取与诚信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依据WAT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育与健康测试结果、综合考查英语口语交际、理化生实验操作、特长、音美、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成绩,统筹兼顾,择优录取。
3、统招基本标准按照高密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录取标准和条件
1、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
(1)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结果达D级以上(含D级);
(2)综合实践活动、学校、地方课程学习达B等(满20学分以上);
(3)信息技术考试、音乐、美术考查达B等(合格)以上。
2、依据考生的WAT考试成绩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录取。
综合素质评定分A、B、C、D、E五个等级。
3、艺体考生依据WAT考试的成绩等级和艺体专业成绩并结合考生
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4、推荐录取考生依据高教发[2004]29号附件4《高中自主招生推荐录取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择优录取。
四、录取步骤和办法
1、录取方式
(1)推荐录取
对表现突出、特长明显、有发展潜力的考生,在初中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核实后优先录取。
(2)综合录取
依据学业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及体育与健康测试等级,先按照教育局招生实施方案依次录取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再按学业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及体育与健康测试等级依次录取,直到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突出者优先录取):
将学生成绩等级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科作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科作为第二组合;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四科作为第三组合。
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按照教育局要求,根据所有考生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说明:互补原则:组合内科目等级等值互补;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个或第三个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个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降低第三个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3)特长录取
体育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2、我校对录取的初步结果向社会和学生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3、学生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诉。
4、录取结果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我校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