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成都市彩虹小学招生简章
成都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成都市彩虹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成都市彩虹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上池正街、文庙前街、文庙西街、南城塘砍街、锦里西路、锦里东路、锦里中路、文翁路、大石东路、百花东路、芳邻路、上池北街、上南大街、上汪家拐街、下汪家拐街、君平街、君平巷、孟家巷、石室巷、横陕西街、半边桥南街、文庙后街、陕西街、仁义巷、忠孝巷、南灯巷、人民南路一段、金盾路、小西巷、小南街(包家巷以南)

  一、登记原则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您的孩子将依据在成都市青羊区的常住户籍地址,按照先登记、后划片的程序,被安排进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二、登记条件

  1、登记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登记材料: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收集的印证材料(相关材料订在一起)

  (1)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所在页、〈监护人不是户主的还要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

  (2)学生出生证明复印件(户口的户主不是学生监护人)

  (3)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是监护人的,收监护人的房屋记录打印单原件)

  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和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在当年报名入学一年级时,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在服务区登记点领取并填写《成都市本地学生已在异地入学就读证明》,填写后将《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登记范围

  本登记点为青羊区户籍人口学龄儿童入学成都市彩虹 小学登记点,负责登记以下范围内的青羊区户籍适龄儿童:

  上池正街、文庙前街、文庙西街、南城塘砍街、锦里西路、锦里东路、锦里中路、文翁路、大石东路、百花东路、芳邻路、上池北街、上南大街、上汪家拐街、下汪家拐街、君平街、君平巷、孟家巷、石室巷、横陕西街、半边桥南街、文庙后街、陕西街、仁义巷、忠孝巷、南灯巷、人民南路一段、金盾路、小西巷、小南街(包家巷以南)

  四、日程安排

  1、5月31日—6月4日:各登记点发布201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公告。

  2、6月5日—9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登记儿童、登记材料到指定登记点登记。

  登记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6月17日—21日:在登记点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4、7月15日:在登记点公布划片后学生安置名单。

  5、8月27、28日:家长携登记儿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