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昌平区回龙观中学招生简章
招生规模与招生条件初一新生拟招8个班,共300人。其中普通班6个,230人;网络实验班2个,70人。(一)普通班:符合学校招生范围以及招生条件的合格小学应届毕业生。(二)网络实验班:1、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2、有一定文体特长;3、小学学业成绩优秀者。(经学校面试加试择优录取)三、招生范围回龙观镇所辖12个自然村(居委会)、回龙观社区文华路以西各小区(流星花园、北京人家、龙乡小区、龙兴园、龙华园、金榜园、龙泽苑、万润家园、佰嘉城、骊龙园、新龙城等小区),沙河镇所辖小沙河、七里渠南队、豆各庄等3个自然村。四、入学条件及相关政策。1. 在招生范围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入学:有正式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有回龙观派出所、史各庄派出所、龙园派出所正式家庭户口,毕业成绩在达标以上。2.在外区、县就读符合本校接收条件且申请回本校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接收入学。3.对没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但持北京市规定的“8种情况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区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需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人员子女、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以及“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在本校接收范围的小学毕业生,按正式生待遇接收入学。注: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五、招收外地学生的说明在充分满足本地生源正常入学的基础上,学校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的问题,拟招收部分外来务工子女,因名额有限,即日起由家长到校登记(登记时请将学生的信息填写全面,特别是小学学业成绩、特长、获奖情况、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学校将根据情况安排具体招生事宜,择优录取。六、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 81711358 81711355转8016/8024联系人:张老师、高老师学校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网址:http://www.hlgzh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