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江夏区山坡中学招生简章
有关招生政策

一、我校今年计划招生400人,三限生40人。仍然实行按志愿面向全区招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并请填报我校志愿且上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凭预录通知书(即《告家长书》)到我校办理预录取等相关手续,以便顺利录取。(具体预录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直接进重点班,我校坚持重点班重点办,配备优秀师资,实行小班(每班30—40人)教学;

2、优先考虑助学金;

3、成绩优秀者每学期享受奖学金;

4、考取重点类大学后,学校出面为其争取社会资助。

若学生在校期间能保持优异成绩,则待遇不变。

三、学校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还将予以经济上的资助,对其他贫困学生在收费上实行减、免、缓等优待措施,并逐步为其争取更多经济资助。

四、在湖北省核定标准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三限生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