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一中学(张家港一中)招生简章
2013苏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市第一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市第一中学施教区
招生范围:谷渎港以东、横河以南、南苑路以北、二环路以西地区
所含路、村:园林新村、花园浜、湾士岸、新市河路、河东路、美食街、环城东路、后巷里、曹口(居)、振丰新村、梁丰新村、向阳弄、医药新村、前溪村、东渡花园、少年体校、肉联厂宿舍、化肥厂宿舍、道士巷、体育新村、物资新村、城东村、亨通花园、前溪花园、城市花园、花园城、长江新城、银都桂花园、暨阳中路东段、东苑花园、老宅新村、怡景湾、杨帆名都、万泰名都、名都花苑、东苑新村、民丰苑、安居房

2013年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市第一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入学对象包括所有在张家港市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地返张家港市的小学毕业生。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公、民办(包括新市民子女学校)小学的毕业生,在参加积分入学管理并经积分排名获得准入资格后,或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本市初中。
(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张家港市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张家港市的小学毕业生,在参加积分入学管理并经积分排名获得准入资格后,或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本市初中。
(五)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入学办法
1.7月5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预防接种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到指定学校验证复查。7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30~31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
2.在外县市小学毕业,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6~7日,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及小学毕业证书到市教育局服务大厅验证,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出具协调通知书,到相关学校验证报名。
3.原来在本市农村小学就读,暑后因符合城区入学条件,要到城区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学生,7月4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小学毕业证书、预防接种证到城区相关学校进行验证。
4.根据《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张积分办〔2013〕1号),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初中,其法定监护人应凭以下材料到租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办理申请手写板:
(1)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
(2)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全抗证明
(4)原学校就读证明或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小学毕业证书。经积分排名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新市民,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积分入学准入卡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素质发展报告册等),至准入初中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