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潍坊市育英学校(中学部)招生简章
2013年潍坊市小升初参考资料:2013年潍坊市育英学校招生信息
  (一)招生学区范围:奎文区

  (二)根据户籍、住址,认定有效户口: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结束日为准。

  4. 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5.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籍,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6.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三)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学校接收能力,执行《奎文区二一二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及《奎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文件中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择校就读问题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