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日照市第二实验中学招生简章
2013年日照市小升初参考资料:2013年日照第二实验中学招生信息
  一、 招生区划:

  东关北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以西区域;营子河以东,山东路以南,兖州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区域(不含秦楼滕家村);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东,山东路以北,后楼河、北园二路以南,兖州路以西区域及大香店。

  片区认定办法:

  1.看户籍,必须具有日照城区户籍(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落户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看居住地,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并实际居住,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

  3.日照港在册且居住地相对较近的职工子女。

  二、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安排:8月17日上午为片区内子女报名时间,8月17日下午为日照港子女报名时间。逾期不报名者视自动放弃处理。

  2、8月18-19日为审核材料时间。8月21日审核合格的由单位集中到校领取《入学通知单》。

  三、报名办法:

  报名以招生范围内单位、物业公司、村委为单位到学校统一报名,我校不接收个人报名。报名档案袋写明材料名称,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片内及其它:单位证明、全家户口本、房产证(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小学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2、日照港职工子女: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本(集体户须出具派出所户籍证明、子女户口未随港职工的请提供职工结婚证)、房产证(原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持日照港资产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单位正式职工证明、工资证明(三个月以上工资单加盖工资专用章)、小学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四、请相关单位、生活区物业、居委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并按时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因漏报、虚报、逾期所产生的后果由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