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苏州市振华中学招生简章
2014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苏州市振华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年苏州市振华中学招生简章

  【施教区范围】

  新村:养蚕里新村/木杏新村/苏医新村/玉兰新村/桂花新村/竹园新村(小区)/竹苑新村(小区)/翠园新村(小区)/南木苑/福园小区/网狮花园/报社小区(南石皮弄内)/十全小区(南石皮弄内)/南园花苑/锦沧花园/东街花园(葑门东街2号)/润发公寓(竹辉路93号)。

  街:十全街1—313号新牌:单1-849号 双2-810号/(葑门)横街/葑门东街/十梓街1号-229号新牌:1-500号/凤凰街单1-115号,双2-146号/百步街/南阳街。

  路:南园路/南园南路/南园北路/乌鹊桥路/带城桥路/葑门路/相王路/竹辉路(单1-349)(双2-430)新牌(单1-547 双-554)/莫邪路(徐供桥北堍一庄先湾路南侧)。

  巷:二郎巷/船舫巷/阔家头巷/网师巷/南平巷/孔付司巷/朱进土巷/醋库巷/善家巷/苍龙巷。

  弄:乌鹊桥弄/带城桥弄/(葑门)朱家弄/七公堂弄/南石皮弄/长虹弄/城门弄/局头弄/西街弄/一人弄/高墩弄/(曾名桂花弄)/迎枫桥弄/东小桥弄/西瓦爿弄/香积弄/水仙弄/青石弄/马军弄/姚家弄/仓场弄。

  里、浜:彭义里/养蚕里/尚书里/怀厚里/永德里/南林里/信孚里/南村里/尚河浜/沿河浜/螺丝浜/南英里。

  村:民生村/劳动村/葑红村/杨家村/西杨家村/宋家村/沈家村/邱家村/华家村/周家村/唐家村/高家村/庙上一、二村/梧村1号-4号。

  湾/头:前、后橹湾/草鞋湾/庄先湾/石炮头/北栅头/大树头/六宅头。

  其他:东小桥下塘/迎枫桥下塘/带城桥下塘/南园1-19大队/苏大东区/陈公乡堂/徐公桥/安利桥/木杏桥/里河桥/朝天桥/红板桥/忠信桥/油车场/林家场/菜子场/东、西肖堡场/吴衙场/华家场/五龙堂/羊王庙/光荣墩/南英地/蚕桑地(桑园地)/东圩/西圩/翠园/半家园/望星桥南/盛家带/滚绣坊/南园花苑东侧小区

  (备注:长岛花园、半岛花园、莫邪路竹辉桥东堍到徐公桥段位振华和觅渡中学共享施教区)

  【共享施教区】

  街、路:十梓街(老牌230号-底新牌501号-底)/桐桥街东1号-7号/干将东路681-底(干将路217号-底)/体育场路(宋衙弄)/五卅路(平桥直街)/公园路/民治路/元和路/锦帆路/穿心街/

  巷:前、后梗子巷/高岗子巷/多贵桥巷/张思良巷/马济良巷/南双井巷/张果老巷/司长巷/泗井巷/槐树巷/九如巷/盐仓巷/

  弄:沈衙弄/草桥弄/金桂弄/吏舍弄/祝家桥弄/

  里:洁里(体育场)/同德里/同益里/甫桥里/景德里/梗子里/广福里/双福里/杏花里

  其他:梧村5号-底/甫桥下塘/言桥下塘/通关坊/孝义坊/鹅颈湾/石家湾/桐桥浜/皇宫后/皇废基/穿心桥/明辉花园

  (备注:原市一中初中施教区,苏州市振华中学/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和苏州市景范中学可以共享。2010年该施教区内新生以上三所初中均为地段生。)

  一、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7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6日(周六)到城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于7月6日到上述区所属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6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6日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父母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3.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1日~5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3)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含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教育部门登记、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5日。

  (3)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