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湘潭市和平学校招生简章
2013年湘潭市幼升小校参考必备资料:和平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建设中路以南、潭下路以西


二、招生对象
201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6月4日—8日,接受本地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2、6月18日—25日,各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3、7月2日—6日,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四、报名地点:
我校招生办公室

五、相关证件
1、户口在本范围内的居民
子女
①户籍和住房(查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均在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服务范围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 同居住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查父母无房证明,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房产证)。

③户籍不在服务范围内,但实际住房(查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在服务范围 且实际长期居住(查长期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需提供“六证”:

①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②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

③父母或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或工商执照)。

④父母或监护人的暂住证(合法居住半年以上)。

⑤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或6个月以上房租合同。

⑥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新生入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六、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3年8月15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