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棠澍小学招生简章
  2013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花都区新华镇棠澍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区域四:东至凤凰路;南至宝华路单号等于或大于33号、双号等于或大于40号,龙珠路的单号和双号2—12号,松园路双号大于16号;西至建设北路单号97号后、双号124号后,五华直街单号大于19号、双号大于12号,花城路双号大于或等于76号;北至三东大道。

  区域内学校:骏威小学、新华五小、圆玄小学、棠澍小学、五华小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1.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凡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2.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3.小学学位分配坚持人户必须一致、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的原则。凡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和户籍证明为依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按地段划定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4.小学招生工作细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各教育指导中心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各小学按服务半径进行招生。各教育指导中心、学校要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的摸查工作。

  新华城区小学招生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于新华城区小学学位仍然偏紧,新华教育指导中心要切实做好招生学位的统筹工作。2013年将继续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实行“定点对口+划分区域+家长填报志愿+合理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合理安排201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并由区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新华城区招生工作领导监督小组,新华教育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除新华外的其他教育指导中心要切实履行九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和公平受教育的原则,对各小学服务地段的新生作细致的核查,务求合理安排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确保我区适龄儿童100%入学。

  5.除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外,小学严禁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