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2013年南京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南京市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南京市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施教区 
龙山东路、青年路以北,珍珠桥→北门桥(秦淮河为界)以北,北门桥→望京街→双塘路以东,天人桥→明珠桥以南,明珠桥→珍珠北路(开发区段)以东。

对于双塘路以东被拆迁的原学区内家庭户,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或落户的小学毕业生,不论安置房是否在该学区,则过渡性安排在第一初中就读。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提供有关折迁协议、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012年南京市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一、正常招录或照顾对象

1.具有原永阳镇和原开发区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原东庐乡、柘塘镇、乌山乡、群力乡)。

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房主必须是该生父母,不含纯商业用房;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公有产权,则该生及其父母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以上,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溧水区城区初中新生入学摸底登记表》(由家长填写)等。

2.暂住地在原永阳镇和原开发区的外来工子女。

需要提交审核材料:全家户口簿、暂住证、用工单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凡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外来工子女,原则上安排到东庐初中入学。不参加省溧中初中电脑派位招生。

3.城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而户口不在城区的小学毕业生。

需要提交审核材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房主原则上是该生父母,不含纯商业用房)、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凡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城区有房产而户口不在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则照顾性安排到东庐初中入学。

二、信息登记、资格审核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招录地点参加招录对象

5月28日

(周二)上午8:00-11:30实验小学(新校区)

1.符合城区初中招录条件的毕业生

2.暂住地在原永阳镇和原开发区的外来工子女;

3.申请到东庐初中入学毕业生。

下午1:30-4:30沙河小学、第二实小

5月29日

(周三)上午8:00-11:30第三小学

下午1:30-2:30开发区小学 3:00-4:30新区小学

5月30日

(周四)上午8:00-11:30第二初中(传达室)户口在城区但在乡镇或外区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三、有关第一初中、第二初中招生中特殊情况处理

1.关于学区确定

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则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若只有户口簿而没有房产证,经核实在第一初中学区内又没有实际住房,属于“空挂”户籍的,则一律调剂到第二初中入学。

2.关于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6月30日。在7月1日——8月31日期间发生户籍迁移、房产证变更的新生,原则上按原户籍和房产信息处理。

四、新生录取信息公示

6月上旬,第一初中、第二初中公布学区内通过审核的初一新生名单;6月10日,省溧中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并及时公布结果;6月22日,第一初中电脑派位招择校生,并及时公布结果; 6月27—29日,城区各初中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和具体报名安排等,7月6日前招生结束。特别提示:逾期未到相关初中报名登记,责任自负; 9月15日前,如发现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而入学的,则一律将该生退至原学区初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