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辽宁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美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院全称:辽宁美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沈北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8876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2.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46.82万元,图书1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语种:所有专业招生均为英语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102 产品造型设计 三年  
560106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三年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670110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三年  
660115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方向)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方向)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670204 服装设计与表演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对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如业余时间到学院后勤部门协助劳动获得报酬等。

  六、招生录取原则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辽宁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文史、理工与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fzcolleg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