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宁市红星小学招生简章
2013年南宁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南宁市红星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1、 七星路:单号1——131号, (广播电视厅、华星城),
2、七星路:双号 2——126号, (区老干局、摩卡生活馆),
3、七星一巷:七星路以北, (西湖新天地、上海滩公馆、麒麟山及周边居民区),
4、 七星南二里, 居民区,
5、经文街, 即市一医院宿舍、二中后门、阳光公寓、新民中学,
6、新民路单号, 1——29号(南宁二中、永嘉大厦),
7、新民路双号, 6——16号,
8、纬武路正街:, 从卫生系统保育院开始——纬武路尾的区老干局招待所(锦光花苑),
9、纬武路南一里, 居民区,
10、 纬武路一巷: 居民区及单位宿舍,
11、民族大道:20——32号(双号)(即区科技馆至凤城大酒店) ,
12、康乐路,
13、保爱路:, 单号:7——27号(广西移动公司南宁分公司、青秀区环卫管理站);,
14、南国街:, 单号1——53号,
15、南国街南一里, 1—53号、1—16号,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
一、招生范围:
1、 七星路:单号1——131号, (广播电视厅、华星城),
2、七星路:双号 2——126号, (区老干局、摩卡生活馆),
3、七星一巷:七星路以北, (西湖新天地、上海滩公馆、麒麟山及周边居民区),
4、 七星南二里, 居民区,
5、经文街, 即市一医院宿舍、二中后门、阳光公寓、新民中学,
6、新民路单号, 1——29号(南宁二中、永嘉大厦),
7、新民路双号, 6——16号,
8、纬武路正街:, 从卫生系统保育院开始——纬武路尾的区老干局招待所(锦光花苑),
9、纬武路南一里, 居民区,
10、 纬武路一巷: 居民区及单位宿舍,
11、民族大道:20——32号(双号)(即区科技馆至凤城大酒店) ,
12、康乐路,
13、保爱路:, 单号:7——27号(广西移动公司南宁分公司、青秀区环卫管理站);,
14、南国街:, 单号1——53号,
15、南国街南一里, 1—53号、1—16号,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