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苏州市常熟市石梅小学招生简章
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常熟市石梅小学招生信息
  施教区范围:

  东至环城东路转方塔街转县南街转南门大街到环城南路,南至西市河、西城河接西门湾转山前河到甸新路桥,西至虞山南路(含邹巷居委、山前街),北至城墙转环城北路接环城东路。

  2013年苏州市常熟市石梅小学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一)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市区到指定学校报名)。

  (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经批准同意在本市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6日 ~7月8日,上午8点——11点、下午1点——4点。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二)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市区到指定学校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常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