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邯郸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一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励志“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贫困生的政策体系。

第二十二条 教育扶贫专项工程的招生专业面向河北省贫困家庭的高考考生,招生计划列入专科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申报程序、资格审查办法等事项,请致电0310-7090228咨询;也可查看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dc.edu.cn/,或科硕学院网页http://keshuoschool.hd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