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青岛理工大学奖励资助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以及宗倬章先生奖学金、青岛银行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通过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门设立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当年具体报考情况评选,分为两等:一是全额奖学金,15000元/人;二是半额奖学金,7000元/人。新生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具体事宜详见学校迎新网,咨询电话:0532-8507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