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奖励资助

  第五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基础课奖学金、双优奖学金等,同时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爱心奖学金、特困奖学金等措施资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