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进校前可持家庭贫困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向县市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为激励学生努力上进,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和年度优秀奖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积极上进的学生,经评定,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