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桂林理工大学收费标准

第六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我校普通本科所有专业实行学分制,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年初,按一定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所修学分进行结算。一般本科专业的学费预收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6500元/生·学年,理、工、经管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文、史、哲专业5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八条 以突出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动手能力、使毕业生更加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教改试点专业(应用型本科)按学年制收费,收费标准为:文理兼招类专业(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6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7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BCU)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学项目(专业:市场营销;层次:本科,简称BCU班)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23000元/生·年;2年后转入BCU学习者,学费按英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者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费按该专业该年级标准收取。

第三十条 高职专科按学年制收费,文史类专业75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年。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按1200元/生·年统一预收,入学后再根据实际住宿条件和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