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莆田学院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 [2011]314号、闽价费[2012]409号、闽价费[2018]19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照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莆市价〔2015〕122号、莆市价〔2016〕63号、莆市价〔2016〕7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莆田市发改委的批复为准)。退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