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鞍山师范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文件及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住宿费: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