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吉教计字(2000)68号吉省价收字(1999)24号]执行,所有专业(护理、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6000元/年(内蒙古学生5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