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九江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录第二志愿(平行志愿),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师范类专业定向生的录取与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列在同一批次。

4、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各省招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6、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