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省高招办按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市级加分)进行投档。

  2、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高招办可将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

  3、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