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政治上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报考我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

  3、除法律事务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女生招收比例占招生总数的20%。

  4、我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考生还应符合我院体检要求: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2)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弱、色盲。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无传染病。

  6、凡愿就读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在专科批次二段一志愿栏内填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对后续志愿考生,根据省招委划定的高职(专科)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依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奖、贷、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助学金等激励机制,奖励优秀学生,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