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六、招生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2、必修科目及其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3、所有专业对选修科目不作限定,文理兼收。

  4、按照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学院“自主招生、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通过本院咨询报名点提交准考证原件、高考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由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审核,并提交省考试院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6、执行江苏省招生加分政策,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总分。

  7、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