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专业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对身体状况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化工、制药类及动漫设计与制作、设备安装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计算机类专业不招收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数码、字母的考生;化工、制药类专业不招收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机电类专业不招收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设备安装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不招收肢体残疾考生。鉴于化工、制药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和澳抗阳性者慎报化工、制药类专业。

  7、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