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安徽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所有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其它省市、自治区同意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专业,录取时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否则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该省下达的文件执行。

4、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英语”、“日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以上,“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高考数学试卷满分的60%)以上,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工业设计” “建筑学” “风景园林”专业原则上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动画”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7、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进校后需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

8、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