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一)考生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二)学校录取规则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接受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投档;或服从当地招生机构投档的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三)严格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加分的政策。在确定录取时,考生的录取专业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并结合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四)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五)根据医学专业的工作,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护理专业由于职业的特点和行业录用人才的需求,要求女性考生身高155cm以上,男性考生请慎重选择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