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巢湖学院录取规则

1.依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本科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3.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3分以上(含3分);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以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按投档成绩高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以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优先次序选择)。

7.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