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按120%进行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学校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学校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文化课总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在文化课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加降分照顾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采取分数级差处理,具体规定如下: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级差为0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