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并填报志愿的,均有机会被我院录取。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

2、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尤其是对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学院对符合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

5、我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