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临沂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并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春季高考、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层次在本科批中招生;专科层次在专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外省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临沂大学各艺术专业(除统考专业)合格证发放情况,请临沂大学招生网(zhaosheng.lyu.edu.cn)上查询,获得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者可报考我校相应艺术专业。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2)山东省联考专业:

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由聊城大学平台组织)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学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含公费师范生)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

音乐学(非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成绩,认可所有合格考生。

音乐学专业(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民族器乐的合格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男)、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女)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啦啦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舞蹈啦啦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技巧啦啦操方向)使用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技巧啦啦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9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成绩。

2、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空中乘务专业,我校与滨州学院联合考试,认可滨州学院合格证,获得滨州学院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

江苏省: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必测科目最低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最低要求为BC。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浙江省: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分数相同,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空中乘务专科录取原则:从投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9]3号)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书法学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舞蹈学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学专业(含师范类、公费师范生、非师范类、民族器乐方向),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舞蹈表演专业(含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啦啦操、技巧啦啦操方向),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