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7、录取规则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在投档分数线以上,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